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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U. z( r& Q/ q$ D; B行賄1547.9萬余元,海市普陀區原副區長陳猛被判死緩
6 i: W& d# R" I5 g 據新華社電海市第二級人民院昨日對海市普陀區原副區長陳猛行賄案作出起原:東方衛視《東方新聞》一審訊決,認定被告人陳猛犯行賄罪,收行賄賂合計價值人民幣1547.9萬余元,決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掠奪權益終身,并處充公我悉數財富,違所得予以追繳。
}4 E3 B* @) h7 ~& K 院審理查明,陳猛在擔任海市松江區人民當局(微博)副區長時間間,應用分擔城建任務等職務便當,為別人謀取好處,先后不合收受人民幣、港幣、高檔表等行賄,合計價值人民幣1547.9萬余元。
1 a4 L: T# M" t7 s1 Y6 X 鑒于被告人陳猛到案后動供述司機關尚未把握的局部犯罪現實,能認罪悔罪,且已繳悉數犯罪所得,依從輕處分。院根據我國刑相關條則規則,作出述一審訊決。 據《新民晚報》
7 c2 ^. l2 B# b; K5 p) ] 貪腐節 ●伎倆一批地拆違“一支筆”
! ~1 u8 ]2 U" N. P2 K2 W2 i 在陳猛的協助,馬某節制的公司又成立了一家建立工程公司,并以1.5億余元的價錢收買了松江的地塊。在馬某節制的公司地塊內碰費事時,陳猛再次“挺身互助”,由區當局發“紅頭件”,為馬某的公司掃除“妨礙”。馬某先后為陳猛送包羅現金、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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